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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区堆放杂物隐患多

发布时间:2026-05-14 人气:0

近日,笔者在某加油站加油区巡查时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加油区地面停放着一辆金属购物车,车内装载含有可燃成分的玻璃水;加油机旁堆放着垃圾桶、扫帚等杂物,不仅占用了安全通道,更为易燃易爆的加油区域埋下了多重风险。

针对这一情况,笔者询问加油站工作人员,了解该区域的日常管理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购物车和玻璃水是便利店临时使用的物品,系临时放在加油区,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违反了加油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也未对作业区内的杂物及时进行清理。

笔者在仔细核查现场环境、设备防护及物品存放状况后,告诉加油站管理人员:“加油作业区属于爆炸危险区域,严禁存放无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也严禁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金属物品随意移动、碰撞。金属购物车在地面摩擦、碰撞加油机时易产生火花,玻璃水含有乙醇等可燃成分,一旦泄漏或接触火花,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通道被杂物占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阻碍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

“为图方便,我们以为临时放一下没什么问题,没有认识到加油区的特殊性。”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听完后表示,将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加油区内的无关物品,规范物品存放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全体员工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编 后

加油作业区是典型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存放无关物品及易燃易爆品,严禁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第4.7条明确规定,不应在作业区内抛掷、拖拉、滚动、敲打金属物品及进行易产生火花的作业;第6.1.1条作出要求,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应放置可燃性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相关经营单位不能只关注加油作业本身,而忽视作业区的安全管理;不能只重视设备的日常操作,而忽视作业环境的隐患排查。加油站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作业区安全隐患,规范物品存放和人员管理,从严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