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徽乡村振兴安全发展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乡村自建房安全

安全出口存在明显隐患, 出入时多注意就行?

发布时间:2026-04-27 人气:0

8ef3048fb599a8089d2b0e8f943a40e2_9f9b9704-a489-4468-adda-9e9ba1bacff6

前不久,笔者与某外埠同行交流,得知他在参加一次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联合安全检查时,在一家位于国道旁边的民营加油站营业厅发现其备用安全出口台阶踏步高矮不一、宽窄不同,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当时业主解释说:“这个安全出口几乎不对外使用,平常出入的都是企业自家工作人员,出入时只要多注意一些,是不会出事的。”

检查组人员直言:“安全出口在紧急情况下有应急疏散的作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台阶踏步高低不一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一旦有人在这里摔倒,后果不堪设想。”企业负责人听后表示,将立即在此处贴上警示标识,只允许工作人员出入,并在后期改造时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编 后

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的规定,楼梯、走廊应安全、顺畅,并应满足人员通行、安全疏散等要求;每个梯段的踏步高度、宽度应一致,相邻梯段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0.01米。这家企业安全出口的台阶踏步,违反安全规范要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易引发人员跌倒,同时又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未能有效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风险告知义务。

“台阶踏步高矮不一、宽窄不同”在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往往会被业主所忽视,其实这类安全隐患风险很高。踏步高度不一致,往往会破坏行人正常步距和抬脚习惯,容易导致人员踩空、绊脚,造成跌倒、磕碰、扭伤脚踝,对于老人、儿童以及视力不佳者来说风险更大;容易引发踩踏事故,造成拥挤伤亡等二次伤害,只要有一人摔倒,就可能引发连锁跌倒、踩踏,导致挤压、摔伤甚至重伤死亡;在夜间视野不佳或突发紧急情况时,由于光线不好,再加上人体应激心理作用,会导致人的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减弱,对于不同高差的台阶踏步更难判断,滑倒、坠落风险会显著增加。

各企业应以此为鉴,既要关注大型设备、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也要重视台阶、警示标识等细节之处的隐患排查,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