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把不检查不执法当成政绩
发布时间:2026-03-04 人气:0





安全生产与营商环境,本应是高质量发展路上的“黄金搭档”,前者督促企业落实法定责任,后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然而,一些地方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把不检查、不执法当作政绩来炫耀。这一做法看似为企业减负,实则是饮鸩止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考核干部,要“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对安全生产等领域事项必须严格监管,绝不能有任何松懈。
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上,一些地方、少数干部有意无意“躺平”“放水”,原因较多。有的是政绩焦虑症,认为执法检查越少、处罚越低,“政绩”就越亮眼。有的是老好人心态,把“亲商”理解为“无原则迁就”,搞“保姆式纵容”。还有的是鸵鸟心态,总想着少查或不查,以免“惹事上身”。
安全生产长期、复杂、艰巨“三性”并存,想绕着矛盾走,或将问题推给上级、留给将来,只会让风险加剧、防线失守。当前,不少企业仍停留在单纯追求利润阶段,外部监管直接影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效果。放松监管只会扭曲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的是地方经济的长远竞争力。放松监管还会损害政府公信力,有力度、有温度、有准度的监管,才能帮助企业走得稳、行得远。
保障安全生产与优化营商环境并不矛盾,不是“二选一”的难题,关键要看方法是否得当、机制是否科学。
考核指挥棒要“正过来”。不能将安全看成发展的障碍、可压缩的成本。对精准监管、夯基固本、防患未然的干部要记功,对急功近利、失职渎职、放任风险的干部要亮红牌。
监管方式要“活起来”。近年来,很多地方善用智慧监管,平时无事不扰、有求必定回应,做法值得借鉴。对群众报告的隐患,力争查深查透。
企业责任要“担起来”。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快构建“关口前移、重违严罚、惩教结合、规范文明”的服务型执法模式,促使企业更积极、主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优质的营商环境,应是规则清晰、公平有序的。守护一方、造福一方,才能将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立住立稳,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执笔:杨金中)

